[新聞轉貼] 搜索「殺貓兇手」!網友直指李姓台大博班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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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o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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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轉貼] 搜索「殺貓兇手」!網友直指李姓台大博班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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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9/02/22/91-2412271.htm
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台北市傳出冷血殺貓狂,師大夜市有一隻貓咪被發現慘死之後,引發許多網友揭露從去年開始的一連串變態殺貓事件。網友為了查出兇手進行所謂的「人肉搜索」,根據目前網友蒐集的資料顯示,一名目前就讀台大博士班的李姓學生疑似就是殺貓兇手,只是本報以手機與MSN都無法聯絡上這位李姓男子。

目前有一位將貓給李姓男子認養的飼主表示,先前在台灣大學校園被摔死的貓,就是他送出的貓。他指出,對方向他宣稱是愛貓人士,有提過姓李,全程死不告訴電話號碼,說是用公共電話打過來的(無號碼),說手機壞了,所以並沒有這位人士的連絡資料。

網路上確實有許多疑似李姓男子的認養留言,李男多半是會非常積極主動地認養貓咪,如果有兩隻就認養兩隻,甚至還會公開手機,並且主動跟飼主詢問進度。目前也出現幾名網友撰文指出,他們先前也將貓給李姓男子認養,現在很擔心貓咪的安危。

貓咪論壇與PTT網友都呼籲,有意願將貓給人認養的網友要注意這位李姓男子,如果先前自己懷疑曾經將貓給李姓男子認養,也請趕快出來指認,希望能讓整起事件能盡快水落石出。

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6條,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。如果違反第6條規定,故意使動物遭受虐待或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。根據第25條的罰則:「可以新臺幣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公布其姓名、名稱或照片:情節重大或2年內再犯者,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,1百萬元以下罰鍰。5年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情事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↓圖:這是在台大疑似被兇手從高樓丟下致死的貓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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↓圖:飼主提供貓咪生前的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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